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时间:2024-05-11 22:43:08
有关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模板集合10篇

有关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模板集合10篇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好的工作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1

新的一年又在充满希望中拉开帷幕,在新的一年里,我院的计生工作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院领导的支持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将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高昂的精神状态,做好今年的计生工作,为确保今年计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订出行之有效的计生工作计划,使我院的计生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一、领导重视、负总则,保证计生工作在人、财、物投入到位,是确保本年度计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二、深入开展人口政策、人口资源及生殖健康的学习和落实。

1、根据院里的具体情况,2月下旬看录像“优生指南”。配合计生工作的需要,积极宣传贯彻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学习,并分期、分批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培训班的学习。

2、根据上级计生工作精神的要求,认真办好每季的黑板报和宣传栏,以“中国人口报”、“优生优育”、“人生”报刊及生殖健康知识查询库等为宣传学习内容。

3、“三八”妇女节前组织一次有意义的活动(待定)。

4、6月上旬组织计生知识考核活动。

5、10月份,办生殖健康学习班。

6、12月份,年终计生知识考核。

三、开展优质服务、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要尊重他们的意愿,使他们身心满意的做到各取所需,以实际行动落实计生工作的精神、方针政策和要求。今年我院有6名孕妇待产,是生育高峰的一年,除了做好孕产期的生殖保健工作外,还要修正、制订、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入持久的做好“三生”服务工作,做到健康查体后的治疗、复查、放环、取环等有专人陪伴。做到对生育后的女职工及时的进行家访问候,咨询、指导哺育期的避孕措施,作好记录。

四、做好药具的发放和管理

1、药具放在清洁、干燥的专柜里保管。

2、按照要求发放,做好登记和随访卡的回收管理。

五、认真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

对流动人员要和院里职工一样的管理,及时宣传学习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办好学习班,参加院里计生知识考核。认真建立流动人员登记,做到每月检查一次,每季核实一次,婚育证统一管理,做好进入、离出的登记管理。对已婚的育龄妇女随同我院的育龄女职工参加今年的生殖健康查体,掌握她们避孕节育情况,并为她们服好务。

六、做好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及时掌握她们的情况,请她们每月来单位一次,进行定时走访,做好记录。

七、坚持宣传员例会制度,办好宣传员学习班,年底进行宣传员考核。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2

定期召开理事会,会员大会,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定期组织会员学习各项规章、政策。利用元旦、春节、“5、29”、“9、25”和世界人口日等节假日。定期培训学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和致富技术等知识。

宣传工作:在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以各种形式对政策、法规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帮助群众模范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等各项方针、政策。建设文明幸福家庭,为群众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

服务工作:开展会员与联系户互帮互助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孕检和落实节育措施,提供术前术后服务。根据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群众提供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和其它疑难问题进行解答。深入开展“两争、两为”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中的实际困难,帮助及时解决,帮助下岗职工尽快谋到工作。增强协会组织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3

下半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者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力争圆满完成好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双线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初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继续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深入到工作薄弱的地区,进行督促指导工作,检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切实提升工作滞后地区的工作水平,促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健康发展。

(二)下半年,列入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国债项目和扩大内需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的项目即将完工,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检查督促工作,保证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并积极做好下一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其它前期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省委、省政府《决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的宣传学习工作,积极做好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督促好《实施意见》各项目标政策的落实。

(四)与相关部门配合,全面完成好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检查好“一次性奖励金”、“义务教育阶段奖学金”、“养老扶助金”、“特别扶助金”的发放;按相关规定,做好符合中考、高考升学加分,符合享受中考、高考奖励金人数的统计上报和资金兑现工作;做到“不错、不重、不漏”。

(五)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李斌主任到丽视察的指示精神,我市人口计生工作要以“窗口”的高度来要求,全力抓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优质服务、信息化建设和人口文化基地建设等工作,力争在云南省实现率先发展,保持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态势。

(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一如既往地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作风建设教育活动、感恩教育活动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做到学有所获、善始善终。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4

一、领导重视,加强队伍建设

村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计生干部具体抓、放手干。加强计生协会班子、各组片长、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带领这些班子、队伍人员不断学习党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政策和新规定,不断充实和提高我们的业务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大事小事有人管,使协会工作得到正常开展,使我们的服务能真正让群众得到满足和满意。

二、创新机制,提供宣传服务

随着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从避孕节育服务拓展到包括孕产期保健的生殖健康服务,以及开展婚育新风的宣传教育活动,都离不开宣传工作。我们利用村委会的大小会议、各种阵地向群众宣传党对计划生育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发挥村委会计生协会的作用,利用村委会协管员与各组片长及信息员队伍,采取形式多样、对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根据广大育龄人群的需要,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做到特殊对象有计划生育宣传员送资料上门、普通群众通过宣传栏获取信息。在村民中广泛开展“ ……此处隐藏10944个字……孕药具的发放与治理,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不准”:即不准住站分娩,不准出现医疗事故,不准进行大月份(孕16周以上)引产,不准擅自终止妊娠和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不准超范围服务,不准乱收费。搞好服务中心自身建设与治理,争创“四优一满足”计生服务中心活动。

5、派出所:在办理出生婴儿入户及育龄人群户籍迁入手续时,必须见相关证件:婴儿入户时必须持《出生婴儿证实单》和《生育服务证》;育龄人群入户时,必须持迁出地计生办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实单》和迁入地所在居委会的《接受治理通知单》方可办理。积极为计生办提供育龄群众的户籍证实,对阻碍计划生育公务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包括流动人口的清理),为计生执法保驾护航。

6、工商部门:在为外来人口办理或换发营业执照时,要核实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实》,并做好登记;同时协助计生部门依法治理和规范避孕药具零售市场。

(二)深入开展“生育婚育文化活动”、“关爱女孩”及青春期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对外进行宣传,各单位要以人口学校为载体,搞好文明婚育观念、政策法规、科普知识进村入户,入户率达100%,知识普及率达100%,增强群众生殖保健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从根本上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有力地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落实和完善好奖扶制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计生办全年集中举办业务知识培训1次以上,居委会要坚持每月以会代训的例会制度,全年开展计生协会(信息员)活动不少于4次,并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奖励机制。

(四)加强流动人口治理。一是按照“属地化治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治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二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居民小组、小区、集贸市场等地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

(五)坚持依法治理。严厉处

治理违法违纪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评

一是加强督查。计生办对居委会的工作要加强督查,力求日清月结,并将检查的结果在例会上通报,未按时整改的,报办事处在全办进行通报;居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力量对所辖单位和居民小组(小区)的计生工作进行检查,树立典型,督办后进,促使工作平衡发展。

二是严格考评。加大经常性工作考评分值比重,对各居委会计生工作考核按平时考核占20%、半年考评占20%、年终考评占60%的比例进行综合考核,确保经常性计生工作水平提高。认真贯彻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印发的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10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要内容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二、充分发挥律师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 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三、认真做好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援助工作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 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充分发挥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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