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采购合同

时间:2024-05-15 08:11:12
碎石采购合同

碎石采购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碎石采购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碎石采购合同1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购销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碎石

二、供料地点:

三、供应数量及单价:

1、乙方向甲方需供碎石

2、碎石供应数量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而定。

3、碎石材料规格:0—31、5mm

4、材料单价:碎石到场单价为___元/m3,该单价在乙方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

5、上述单价包括材料的出场聚、运输费用、装卸费、燃油费、各种税费、利润和保险费用等隐含的等项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6、供应数量的确认:按方量计算,计算时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干燥石料(扣除含水量)过磅重量除以双方认可的折方系数(干燥碎石折方系数1、55吨/m3,)作为最终确认的石料方量。

四、质量标准:

1、石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主要指标如下:

碎石的针片状含量小于12%;

压碎值小于26%;

水洗法<0、075mm含量小于1%

软石含量不大于≤3%;

2、特别提示:

所提供碎石应满足甲方碎石级配要求,若不满足,乙方根据甲方碎石要求更换相应筛孔,重新筛分。

五、材料运输

运输方式采用如下两种:

①由乙方组织运输,乙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为其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在石料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给甲方或其他兄弟单位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③、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人员指挥,不得在施工现场私自胡乱倾卸。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甲方现场人员有权没收磅单或做出其他处罚决定;

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工事纠纷,扣车事件、或发生和地方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且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六、交货验收:

1、石料由甲方材料部组织过磅,进场的石料必须经过甲方试验的检验,根据试验检测结果,扣除相应数量的水分和杂质,材料部根据试验检测结果出具一式三联扣除水分和杂质的进料单(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每份磅单上有甲方材料人员的签字,结算数量按扣除水分和杂质后的进料单数量为结算的实际数量。

2、石料材料到场后前,当甲方试验室对石料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①、甲方对到场石料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石料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石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在石料使用过程中,因石料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③、甲方、乙方对石料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七、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为当月供货数量计算的金额。

2、结算前双方材料部门共同进行当月实际进场数量汇总核对,甲方材料部出具结算说明,合同部开具结算单,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后交由财务部办理支付,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

②、提供拌合站场内通道、现场空地方便乙方工作。

2、乙方责任:

①、按照甲方要求的石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供货。

②、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甲方的抽检,对石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③乙方负责石料运输过程中地方协调关系

④乙方应保证能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由于乙方不及时供货而影响甲方的进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因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①、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石料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该批材料价款的5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在供货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并以此为理由停止供料,否则甲方可以扣除乙方所有材料未付款作为违约金,而因乙方停料导致甲方现场施工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算。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明示或者隐含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碎石采购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按照《原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向乙方采购路面沥青混凝土机轧卵石碎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碎石规格:机轧卵石碎石须采用反击式破碎机加工生产,规格主要为0—5mm(石屑)、5—10mm、10—13mm、10—16mm四级,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需要调整确定碎石的规格及各规格的采购比例。

二、质量要求:满足JTG 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单价:各规格的机轧卵石碎石(含石屑)均为均价,到甲方场地价为元/方(含乙方生产加工、运输装卸各类费用及税费)。

四、采购数量:本合同采购数量为m3,甲方根据自身生产情况,逐月下达供应计划,乙方按计划数量按时保障供给。

五、交货地点:乙方所供材料由乙方自行组织,并安全运输到甲方沥青拌合站内,经甲方收方合格后自卸至指定料仓内。

六、计量方式:

1、以甲方交货点地磅过磅重量除以折方系数(碎石1、53吨/m3,石屑1、6吨/m3)作为结算材料数量主要依据,收方为辅助结算依据,过磅单一式三联,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2、材料含水量大于1%时将折算密度为碎石1、56吨/m3,石屑1、65吨/m3)或结合原过磅数量按收方计量。

3、过磅材料不得故意参水增加重量,否则甲方有权按其材料含水重量折算费用的5倍予以处罚或拒收,合同期间发生5次(含5次)类似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损失。

七、支付方式:每月算金额的采用对公账户转账支付。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运抵的碎石材料及时进行检验、过磅(收方)、计算,开具票据并指挥卸料位置。

2、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材料,并由乙方自行对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场,若乙方不及时清除,则甲方有权组织清除,其费用由乙方按双倍承担。

3、若乙方未按甲方下达的旬计划足额供应合格材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供料,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材料价差损失,如乙方累计三次(含三次)未完成甲方旬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本合同,并追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

4、甲方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如期与乙方办理结算支付。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严格遵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和规格进行生产加工,并接受甲方的质量指导和监督。

2、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工程施工需要,及时更换筛网,生产所需规格碎石,并规划场地,适量备料,适量储务所需成品碎石,保障甲方施工需要。

3、乙方自行承担生产、运输、及到场卸料过程的全部安全责任,自行负责站外运输过程道路、交通及地方的协调。

4、若因甲方责任,造成合同约定时间内未与乙方办理结算和支付,乙方有权暂停供料。

十、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材料数量供完之日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部门解决或依法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碎石采购合同3

甲方(需方)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1、上表中砂/石料单价包括:砂/石料的原材费、装车费、运费(含通行费)、原材自检费、矿产资源费和各项管理费及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上表中砂/石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合同签定的价格不可调整。

3、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的验收单实际数量为准。

二、料场地点及供货期限

1、料场地点:

2、供货期限:

三、质量和数量的验收

(一)、质量验收:

1、质量指标:(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河砂:规格要求。

碎石:规格(连续级配),无风化、无杂质,无水锈,

压碎值< %;针片状总含量≤ %;含泥量≤ %

——————注:(质量指标因工程项目不同,可根据相关规定,按需要自行调整)

2、材料必须符合甲方承建工程业主的文件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指标规定,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加工生产。

3、乙方的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随时抽样检验。

4、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供应进场的砂/碎石的质量、规格进行现场验收。

5、砂、石料的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符合《公路工程路面原材料试验规程》,甲方、监理办、指挥部全部验收合格。

(二)、数量验收:

1、以甲方收料场地的地磅(辅助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2、甲乙双方在甲方工地(拌合场)验方,共同监督确定砂/石料的密度值。

3、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界定含水量:砂≤ %、碎石< %)。

四、装车、运输

1、装车:乙方负责装车,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2、运输:由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运输费由方承担。

五、结算及付款

1、每供应万立方米材料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凭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的《材料验收单》定期与甲方核对,确认验收合格的供料数量,结算时乙方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如因乙方不按期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未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造成的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每月按结算金额的%通过乙方开户银行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材料款,余款转入下月,滚动操作,待乙方结束供料后月内付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报送砂/碎石供应计划,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2、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及收料时段供料。

2、乙方应保证材料日供应量在立方米以上,满足甲方生产需求。

3、乙方送料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将料卸净,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扣方。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条款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

3、乙方不得在供应中采取欺诈手段,如发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总合同价款的5 %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经甲方抽样检验不合格时,甲方不支付材料费用。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进场、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能按甲方计划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供货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材料供应,影响甲方工程进度、质量及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6、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且结清材料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需方)(公章)乙方(供方)(公章)

年月日:

碎石采购合同4

甲方(需方)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1、上表中砂/石料单价包括:砂/石料的原材费、装车费、运费(含通行费)、原材自检费、矿产资源费和各项管理费及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上表中砂/石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合同签定的价格不可调整。

3、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的验收单实际数量为准。

二、料场地点及供货期限

1、料场地点:

2、供货期限:

三、质量和数量的验收

(一)、质量验收:

1、质量指标:(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河砂:规格要求。

碎石:规格(连续级配),无风化、无杂质,无水锈,

压碎值< %;针片状总含量≤ %;含泥量≤ %

——————注:(质量指标因工程项目不同,可根据相关规定,按需要自行调整)

2、材料必须符合甲方承建工程业主的文件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指标规定,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加工生产。

3、乙方的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随时抽样检验。

4、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供应进场的砂/碎石的质量、规格进行现场验收。

5、砂、石料的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符合《公路工程路面原材料试验规程》,甲方、监理办、指挥部全部验收合格。

(二)、数量验收:

1、以甲方收料场地的地磅(辅助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2、甲乙双方在甲方工地(拌合场)验方,共同监督确定砂/石料的密度值。

3、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界定含水量:砂≤ %、碎石< %)。

四、装车、运输

1、装车:乙方负责装车,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2、运输:由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运输费由方承担。

五、结算及付款

1、每供应万立方米材料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凭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的《材料验收单》定期与甲方核对,确认验收合格的供料数量,结算时乙方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如因乙方不按期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未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造成的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每月按结算金额的%通过乙方开户银行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材料款,余款转入下月,滚动操作,待乙方结束供料后月内付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报送砂/碎石供应计划,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2、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及收料时段供料。

2、乙方应保证材料日供应量在立方米以上,满足甲方生产需求。

3、乙方送料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将料卸净,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扣方。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条款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

3、乙方不得在供应中采取欺诈手段,如发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总合同价款的5 %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经甲方抽样检验不合格时,甲方不支付材料费用。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进场、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能按甲方计划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供货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材料供应,影响甲方工程进度、质量及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6、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且结清材料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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